二零一七沒普選,中共將永遠失去香港

扼殺香港的民主選舉,當權者可能自嗚得意,但時間將會證明,二零一七年沒有普選,中共將永遠失去香港。

述說一個中國夢:一個前愛國者的自白

我們香港自有其美麗處,尋根何必北望神州。中華夢是時候醒了,今生,我就只做個香港人。

由龍獅旗引發的思考-本土意識的論述

用一個充滿理想色彩的政治想像,去抗衡港共政權的暴政,這就是龍獅旗的存在意義。

沒有人是孤島 香港台灣命運休戚與共


  台灣壹傳媒早前簽訂賣盤交易合約,買家包括親中商人蔡衍明。蔡的背景親中,並透過旺中集團掌控印刷、電視等跨媒體業務,引起台灣社會極大不安,尤其憂慮台灣出現赤化及傳媒霸權。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壹週刊》作為華人社區最鮮明的反共媒體,今日終於在親中財團的銀彈(大概還有不足為外人道的政治壓力)面前倒下,中共在事件中若隱若現的身影,更無法不教我們心寒。

(原載於「What's Next 台灣留學生」Facebook 專頁)

  台灣和香港是最自由文明的華人地區,而在中共強權日益膨脹的格局下,這兩個自由堡壘的命運更堪稱休戚與共、唇齒相依。台灣擁有我們艷羨的民主,實現了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近年每次台灣總統大選,香港人都熱烈關注和投入,一句「今夜我們都是台灣人」,大概就是一種情感的投射。香港的廉潔和司法獨立,亦為飽受腐敗不公的台灣人所嚮往,他們零一年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也有向香港廉政公署取經。兩個自由燈塔的光芒,卻令中共有如芒刺在背。隨著中共近年伸張魔爪,已對兩地的自由構成重大威脅,當中自以先受其害的香港尤甚。事實上,在香港人眼中看來,今日台灣就仿佛在走香港的舊路。由予以小恩小惠削弱對方的經濟自主,接著開始收買傳媒擴張輿論陣地,到最後扶植傀儡政團政客,最終實現全方位的掌控,跟香港過去十五年的赤化何其相似?中共從來都是出爾反爾,當年《入藏十七條》如是,今日《中英聯合聲明》如是,日後兩岸假如有任何政治協定亦將如是。

  正因為我們都或多或少經歷過專權的日子,我們才深諳自由的得來不易,非朝夕能成,卻能轉眼間化為烏有,故此我們不能讓我們的土地和下一代落入專權統治的魔掌。覆巢之下必無完卵,在中共的暴政當前,沒有人是孤島。香港弄得如斯田地,台灣人不積極抵抗,今日的香港就是明日的台灣。同樣,今日台灣媒體面臨赤化,香港人亦無不全面聲援的道理。當一地人民發聲守護自己土地,為的可能是國族與鄉土之情,但當另一地人民聲援他們,我們為的、相信的,就是一種共同的價值、共同的理念。當然,有人會說,不就是一個媒體給併購了,有甚麼大不了呢。專制政權高壓機器張牙舞爪,儼如巨獸,反對媒體多一個,反抗力量就多一分,所以我們絕無袖手旁觀的奢侈。台灣大學生已組成「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促請「公平交易台灣委員會」否決交易。香港公民社會好應及早和應,聲援台灣的學生運動,引起香港社會的廣泛關注。

  至於香港的情況比台灣更為危殆,香港的民主自由固然需要一份堅挺的《蘋果日報》,但單靠一個商人、一份報紙維繫我們的自由根本不切實際,所以我們也要為「後黎智英時代」做好準備。正如李怡先生所說,自由,從來不是,也不應該靠一個人維護。


一班港共政治低能兒

(轉自網上論壇)
  當日梁振英競選之時,口若懸河,滿腹經綸,香港人無不驚為天人,以為出了個「港版奧巴馬」,支持者引頸以待,期待他的鴻圖大計,反對派愁眉不展,懼怕他是黑帝君臨。好了,大戲開幕,豈料梁班子出閘脫腳,接著連番出糗、醜聞不絕,上任百日一事無成,頭頭碰著黑,直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梁上任前嚴陣以待的一眾泛民、工商界及學者,私底下笑不攏嘴:以為梁振英及其港共集團是甚麼政治高手,如今露了餡,原來都是一班政治低能兒。

此圖由「朗思」製作
  梁振英政府、其左派智囊(張志剛、邵善波之流)、中共駐港系統、親共政團及一眾附庸組織(甚麼愛港力、青年關愛協會、愛港之聲等等),可統稱為港共集團。過去幾個月發生的事,都證明了港共是一班蠢到無以復加的低能兒。邵善波說要監察網絡、打輿論戰,即是組織五毛打手,這些是我們預料之內(事實上已經進行),但沒人會像他這麼弱智在鏡頭前大大聲講出來的,結果是他未開戰,網民就向他宣戰了。世上沒人會那麼笨,正如沒有賊會在打劫之前敲鑼打鼓,使人有所準備。 

  類似的例子還有亞視騎離集會,其核突程度令人作嘔,更教港人深感香港免費電視生態之不濟,曲線壯大王維基要求馬上發牌的聲勢,弄巧反拙。又譬如港共發動一個只有阿公阿婆的青年關愛協會,在香港全面狙擊法輪功。原本法輪功在香港根本沒人理會,甚至有點惹人反感,現在港共對他們高調攻擊,令部份市民同情受政權逼害的法輪功,將法輪功推向港人的一邊,適得其反。其餘港共的弱智例子如高呼封殺港獨,結果反而激化政治矛盾,還有梁政府在政策層面的進退失據,謬波局長的醜聞纏身等,罄竹難書。

原載於「輔仁媒體」

  時至今日,市民不禁問:以往政府處事雖然劣跡斑斑,但從來未嘗有亂局如斯,到底原因為何?究其根本,就是一眾港共左毒上腦,一味意識形態掛帥,將一切事端視為敵我矛盾,卻又政治智慧不足,以致火頭四起,終於一發不可收拾。昔日董建華、曾蔭權年代,施政雖然乏善足陳,但執政班底以高級政務官和建制精英為主,行事起碼依足程序、有板有眼,並且對港人珍重的核心價值和現代社會規範有所尊重。

  但你看今日今日的港共集團,出謀劃策的是張志剛、羅范椒芬、邵善波之流,執行政令的是吳克檢、陳茂波之輩,加上劉迺強、劉夢熊、蔡涯棉等一幫不成氣候的外圍梁粉,八字概括:志大才疏,眼高手低。這班港共份子很多在昔日港英和董曾年代未受重用,今日小人一朝得志,豈能不語無倫次?偏偏沒丁點政治才幹,卻抱住自己一套意識形態死衝,遇有阻礙就歸咎反對派、傳媒煽動愚昧的群眾,永不認錯,從不檢討,車毀人亡指日可待。

  哀我城不幸,一眾庸才無能,卻要港人當災

也談蘇格蘭公投(下)-國人的困惑


  今年的確是分離主義特別旺盛的一年,除了蘇格蘭外,包括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在內的多個地區,要求獨立的聲音此起彼落,就連美國都出現規模不等的獨立請願。獨立運動在許多民族主義者眼中,尤其是大一統意識上腦的中國人看來,從來都是十惡不赦。但筆者始終相信,一地人民對自己土地之自決權,應該凌駕於甚麼民族大義、領土完整之上。

獨立運動與自決權

  一般而言,獨立運動最強而有力的理據都是「自決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自決權受到《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和兩份國際人權公約保障,但基於政治現實和法理問題,各地的獨立運動大多舉步維艱。然而,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筆者認為人民對自己所處土地的自決權必須受到尊重,亦凌駕於國家主權、民族主義和領土完整之上。我們相信,人生而自由獨立,擁有個體意志及理性,有選擇以何種方法生存的權利。古往今來部落、社群、王國、民族國家,都是每名個體基於功利考量的契合,因此,國家本身就是一種偶然的結合,而非必然的存在。這點在現代憲政國家尤其明顯,如果說國家是個體的拼合,憲法就等同貫注了公民共同意志(general will)的契約。故此,國家由個體組成,每一個構成體有權加入,當然亦有權退出。一地居民要退出某國,重組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實體,又有何不可?

國人何以困惑:大一統意識和大漢族主義

  當然這是一個非常理想化的論述,但對於中國人來說,要接受這套理論著實非常艱難。他們在傳統大一統意識和現代民族主義的雙重夾擊下,對於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有一份異常的執著。中國人的大一統思想由漢代大儒董仲舒發揚光大,此後歷代皇朝的君王將相,無不以「統一天下」為理想,這份大一統情意結甚至在我們的中史教科書都是到處可聞。雖然古代中國未至於有「分裂祖國」的荒誕罪名,或者極度狂熱的民族主義,但一般來說他們接受的教育都是以大一統思想為本,意識上總是傾向統一的。

(秦始皇畫像)秦皇漢武的南征北伐,根本是一種武裝殖民,卻在中史書中被描繪成甚麼豐功偉業。

  至於民族主義,所謂「工人無祖國」,共產黨本來是不受這套的,但文革後共產主義破產,中共唯有祭出愛國主義的大幡,以維繫其統治,由是中共才會視藏疆台獨立為十惡不赦。政權洗腦下,中國人對於分離勢力咬牙切齒。對於自治或獨立,他們總是很困惑,常問:「大家都是一家人,血濃於水,幹嘛要分裂祖國呢?」他們民族情緒的背後,還添上幾分大漢族的優越感。歷代華夏文明自命高人一等,將其餘周邊民族貶為蠻夷戎狄,譬如說秦皇漢武的南征北伐,根本是一種武裝殖民,卻在中史書中被描繪成甚麼豐功偉業,大漢族主義跟這種自我中心的思想跟本一脈相承。中國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中華民族」,說到底不過是以漢族為中心、少數民族為其附庸而已,心底裡就是瞧你不起,將你們甚麼西藏新疆視為漢人殖民地,又豈會讓藏人疆人真正自治?更遑論獨立建國了。

  近日港獨之說甚囂塵土,其實只是一幫地方小官搞得香港一塌糊塗,胡亂堆砌出來向北京交代的藉口而己。十五年來弄得民不聊生,以致眷戀前朝情緒沸揚,就好應檢討自身,而非諉過於人。正如上述,個人自由凌駕於民族大義,既然國家無義,你就很難怪國民無情。

自由本天賦 何須當權者施捨恩賜


  繼左耳陳「嚴防港獨」論、腦平「斷水斷糧死城」論、夢熊大師「廿三條」論,左派打手接連發炮,今次終於輪到譚惠珠大發謬論,表示香港人所享受的自由,乃「內地和《基本法》給予,並非英國人」,奴相盡現,臭不可當。古時太監對著主子彎腰搓手,受罰還要叩首高呼「謝主隆恩」,其醜態也是大概如此。無綫即將播映《大太監》一劇,不知是否要對他們好好諷刺一番──身為半官方喉舌竟然膽敢詆毀我們一班愛國愛港人士,洩露國家機密,大逆不道,真是要上報天朝,派個欽差大臣來好好整治整治。

《自由引導人民》(La Liberté guidant le peuple) : 紀念法國七月革命的油畫


  譚惠珠一句「港人自由是內地給予」,就出賣了這幫土共對於自由人權這些現代概念及普世價值的認知如何落後,可能還停留在幾百年前的封建思維。駁斥譚惠珠的謬論,可從兩個層面講。理論上,天賦自由的概念早於數百年前已經植根在西方自由主義的思想中,所謂「天賦」源於西方自然法則(natural law)的哲學傳統,並在基督教影響下滲雜了「上帝」的觀念。西方自由主義的哲學相信,自由並非由外在力量(例如政府)所賦予,而是一種生而有之的權利,約翰‧洛克(John Locke)指出人擁有生命、財產、自由的自然權利,這些權利跟人不可分割,不能受到當權者的隨意剝奪,盧梭(Rousseau)提出「人生而自由」。因此《世界人權宣言》開章第一條就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聯合國憲章》宗旨是「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自由是人人生而有之的自然權利,不是當權者龍顏歡悅就施捨半分、他日不喜歡即可隨便收回的恩賜,他們沒有如此資格,亦不具備這個能力。

  即使從法理層面,譚惠珠說的也是狗屁不通。正如上述,自由是人生而有之的自然權利,跟中共領土不同,無論口頭上還是實際上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憲法的作用並非皇恩浩蕩般將自由賜予賤民,憲法只不過是將天賦的權利白紙黑字寫出來,加以確立和保障而已。退一步而言,就算自由和人權是法律和政府賦予的,那個也絕非大陸當局,而是港英政府。在九七之前,港英政府將英國普通法制度引入香港,其實已經等同建構了以英國普通法為框架的人權規範,令港人基本權利如言論自由、私有產權獲得一定保障(雖然仍有不少限制,但其自由程度一定比同時期的大陸、台灣,甚至其餘亞洲地區為高)。六四事件後,港英政府進一步制訂並通過《香港人權法》,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大部份內容引入香港法律,並且使之具備凌駕性的半憲法地位(如《公安條例》部份條文因與其牴觸而被廢除)。正因如此,由於港英年代奠定了完整的人權框架,中共逼於政治形勢才答應保留香港的人權自由。基本法是政治形勢造成的結果,不是政權的甚麼大恩大德。說出香港自由乃內地給予的人,只要問自己一句:沒有港英,中共會否給予香港如此自由(例如中共四九年直接「解放」香港)?搞清這點,你說香港有自由,中共功勞大還是港英功勞大。

  類似的邏輯,將礙於政治現實的決定說成莫大恩賜,近日屢見不鮮。例如港人原本在完善的化淡和貯水系統下可以完全享有自給自足的供水,但後來在中英政治角力下港英放棄供水自主權,以致今日香港付出高昂代價購買東江水,還要被土共譏為依附大陸生存,香港自主供水非不可為,實不為也(詳情可讀<為何香港依賴東江水?>一文)。至於大陸售賣便宜食物和日常用品是「益香港」,自由行來港消費又是「益香港」之類「公又佢贏,字又佢贏」的邏輯,也不必筆者多講了。當權者如此嘴臉,我可以理解,其爪牙走狗如此嘴臉,我也可以理解(搵食啫),最不可理喻的是其治下人民都是如此嘴臉。還是林語堂先生那句妙:「中國就有這麼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在動物世界裡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明明吃地溝油的命,卻操中南海的心,或許在大陸給人逼瘋了,見香港人好欺負,又是黃皮膚,便在這裡發瘋撒野,好發洩一下。

  對著這樣的暴政,這樣的人民,兩個字:吹漲。跟他們說法律、說歷史、說道理,真的認真就輸了。